公司设立🇸🇬 Singapore
新加坡公司外国所有权规则与限制
简介
Businessportalen Editorial Team12 August 20268 分钟阅读3 次阅读

简介
新加坡在公司设立方面一直被评为世界上最有利于商业的司法管辖区之一。对于考虑设立区域总部的国际创业者和企业来说,新加坡实体提供政治稳定、亲商的法律框架、高效的商业登记流程以及有吸引力的税收优惠。了解外国所有权规则和实际要求对于规划顺利的公司设立并确保遵守监管和许可义务至关重要。
新加坡吸引外国投资者的原因
新加坡的吸引力来自几个实际优势:
- 成为进入东南亚的战略门户,并与亚太市场有着强大的连通性。
- 低且有竞争力的公司税制(公司税标称税率为17%)以及对合资格活动的慷慨税收优惠。
- 通过会计与企业监管局 (Accounting and Corporate Regulatory Authority, ACRA) 进行高效的数字化企业登记,当文件和审批齐备时,典型的公司设立时间约为2周。
- 健全的法律体系、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广泛的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As)网络。
- 深厚的金融服务业以及众多专业服务提供者,协助办理公司注册、银行业务、许可和税务合规。
这些优势使新加坡对公司设立、区域总部、控股公司、贸易实体以及金融或科技企业具有吸引力——但外国投资者必须熟悉所有权规则和行业限制。
外国所有企业允许的公司结构
外国人可以在新加坡设立不同的公司结构。除非受特定行业规则限制,大多数结构允许100%外资所有:
私人有限公司 (Pte. Ltd.)
- 在新加坡外资公司设立中最常见的形式。
- 有限责任、独立法人地位、持续经营。
- 外国个人和外国企业实体可以成为股东,通常允许100%外资所有。
- 要求:至少一名股东(个人或公司)、至少一名新加坡居民董事、公司秘书(在六个月内任命)、在新加坡的注册办公地址,以及公司章程(以前称为 Memorandum & Articles of Association)。
分公司
- 外国公司的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实体,承担母公司的责任。
- 外国公司可向 ACRA 注册分公司,但总公司必须委任本地代理人,且分公司必须提交定期申报并保存账目。
代表处 / 项目办事处
- 适用于市场调研或非营利性活动的短期选项;不允许开展商业活动或开具发票。
- 仅对总部在海外的公司开放;注册有时间限制并需审批。
有限责任合伙 (LLP) 和 合伙
- LLPs
分享此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