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设立🇱🇺 Luxembourg
卢森堡公司设立:商业实体全面指南
卢森堡,作为全球金融中心,提供多种适合不同创业需求的商业实体。本篇文章深入介绍最常见的公司类型、它们的法律结构及设立时的关键注意事项。
Businessportalen Editorial Team7 June 20266 分钟阅读4 次阅读

卢森堡公司设立:商业实体全面指南
卢森堡位于欧洲腹地,因其政治稳定、完善的法律框架和有吸引力的税收环境而闻名。结合其高素质的多语种劳动力和强大的金融业,这些因素使其成为国际企业、投资基金和控股公司的理想辖区。了解可用的各种商业实体类型,是任何考虑在卢森堡大公国设立业务的企业家或公司必须迈出的第一关键步骤。
本文探讨了在卢森堡设立公司的主要法律形式,概述其特征、优势及监管要求,旨在为驾驭卢森堡公司法的复杂性提供明确的路线图。
卢森堡的主要商业实体
卢森堡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基于欧洲联盟的公司指令,提供多种结构以适应不同规模、目标和风险偏好的企业。最常用的实体包括 Public Limited Company (SA)、Private Limited Company (S.à r.l.) 和 Special Limited Partnership (SCSp),每种都有其独特的特点。
1. 私人有限责任公司 (Société à responsabilité limitée - S.à r.l.)
S.à r.l. 无疑是卢森堡中小型企业(SMEs)甚至较大企业最受欢迎的选择,构成了新设公司中的绝大多数。其受欢迎的原因在于灵活性、股东的有限责任以及相对简便的设立流程。
-
主要特征:
- 有限责任: 股东的责任仅限于其出资额。
- 最低股本: 最低股本要求为 EUR 12,000,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额认购并缴足。
- 股东: 可由单一股东(单一成员 S.à r.l.)设立,最多可有 100 名股东。股份非自由转让,需经其他股东批准。
- 管理: 由一名或多名经理(gérants)管理,经理可以是股东也可以不是。除非公司章程另有规定,一般不要求设董事会。
- 审计要求: 若连续两个会计年度未超过下列三项标准中的两项,S.à r.l. 通常可免于法定审计:资产负债表总额 EUR 4.4 million、净营业额 EUR 8.8 million 或平均 50 名全职员工。
- 设立流程: 需要公证文件。一旦所有文件准备齐全,流程通常需 1–3 周。
-
优势: 简单、灵活、有限责任,适合密切持股的企业。
2. 股份有限公司 (Société Anonyme - SA)
SA 是 p
分享此文章



